事项名称:账户转移(市外调动)【网上业务大厅也可办理】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条件:工作调动到本市以外的职工
办理材料:职工本人带身份证到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即可办理
办理流程:原单位办理封存→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原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合户手续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沙坡头区: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中宁县:中宁县市民服务大厅二楼(新区黄河体育馆东侧)
海原县:海原县市民服务大厅一楼
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沙坡头区:0955-7036957、8597683
中宁县:0955-5024511
海原县:0955-4621025
投诉电话:0955-703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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