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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按时缴存公积金,担保人贷款受牵连

信息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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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沙坡头区某装修企业为3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同年企业负责人何某找张某为其担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1.8万元,贷款发放后,何某以企业经营困难为借口,开始停缴公积金,截止目前欠缴公积金5年多,金额6.6万元。近日何某贷款担保人张某购房需贷公积金,按照现行政策,如何某在贷款期内正常缴存并按期还款,张某可以正常贷款。但何某在贷款期内不按时缴存,导致张某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