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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扩大沙坡头旅游公寓示范点规模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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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扩大沙坡头旅游公寓示范点规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中卫市扩大沙坡头旅游公寓示范点规模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沙坡头旅游公寓示范点在促进房地产业、旅游新业态和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17年扩大沙坡头旅游公寓示范点规模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沙坡头区金沙国际、红宝花园和福润苑旅游公寓示范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旅游公寓经营规模;凡有意在以上3个示范点购置住宅房产发展旅游公寓的人员,不限户籍、身份、地域,均可参与。

二、新增规模

计划落实新购置的50套左右(约5000平米)住宅房产,用于扩大沙坡头旅游公寓运营规模。

三、实施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前,各示范点新购置的房产按运营标准全部装修完毕,且产权所有者与经营者签订众筹运营(托管)协议,交付运营方运营管理,并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验收,按验收结果向业主核拨补助。

四、经营模式

沙坡头旅游公寓经营模式为:金沙国际和红宝花园旅游公寓示范点为众筹联合体管理模式;福润苑旅游公寓示范点为托管模式。

五、支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政策。在金沙国际、红宝花园旅游公寓示范点购买房屋用于发展旅游公寓的,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300元装修补助;在福润苑用于发展旅游公寓的房产,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装修补助;财政补助总额控制在150万元左右,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水电暖支持政策。凡发展沙坡头旅游公寓的房屋,水、电、气、暖均按居民价格收取。

(三)公积金支持政策。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有购房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先办理房贷手续。

六、约束条件

(一)凡参与上述示范点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与房屋产权所有者签订运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确保旅游公寓规范合法运营。

(二)新增加的旅游公寓房产必须按照便于集中统一管理运营的原则,旅游公寓装修应统一标准。

(三)享受旅游公寓装修补助的房产,该套房产必须在5年内用于旅游公寓运营,否则,由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全额追回所享受的装修补助。

七、监管职责

(一)市公安局要对经营者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指导经营者建立治安责任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好公共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督促经营者提供卫生安全的居住环境。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适当放宽准入条件,支持旅游公寓发展,并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管理、指导。

(四)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沙坡头旅游公寓的业务指导工作。

八、宣传引导

由市财政安排沙坡头旅游公寓经费15万元,用于扩大沙坡头旅游公寓示范点运营规模的引导、宣传、服务及门禁系统升级等支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