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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工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结息对账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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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海原分中心,中心各科室:

为了扎实做好2013年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对账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欠缴住房公积金催缴力度。目前,市、县、区财政统发单位存在配套缴存到账不及时、个别单位欠缴的现象,直接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和年度结息对账工作,职工对此反映较大。因此,两县分中心、中心归集科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催缴。对欠缴6个月以上的单位,要上门催缴、下发限期缴存通知书,加大依法催缴的力度, 在6月25之前全面完成职工基本信息确认和清欠补缴任务。

二、做好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核对工作。今年职工换发第2代身份证和职工缴存基数的调整信息变更量大、任务重,两县分中心、中心归集科要加快工作节奏,认真细致的做好梳理调整变更工作。对因工作单位变动,未及时变更个人信息或办理转移(合户)的职工,要采取多种途径,通知缴存单位和相关人员到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同时,两县分中心要细致盘点缴存账户信息情况,将应缴实缴职工人数和发放年度对账单人数于6月21日前报中心归集科。

三、齐心努力确保年度结息工作圆满完成。中心决定6月25日结账,26日完成年度结息,7月1日开始投寄,7月10日完成投寄任务,7月底全面完成对账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中心归集科负责职工缴存、提取信息的提取和对账单的委托设计制作投寄等事宜;信贷科负责职工贷款信息的提供;核算监审科负责前后台和银行间的票据核对工作;综合科负责对账单信息的整理报盘工作。两县分中心按照工作要求与中心相关科室做好对账工作,并积极与当地邮政投递部门协作做好投寄工作,确保账单及时准确投递到位,圆满完成今年的结息对账任务。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