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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来源:固原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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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1日

一、各科室、分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中心报送信息。办公室要按时向区、市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二、各科室、分中心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期。办公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期。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社情民意;自身建设情况;要求报送的专题信息。

四、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既报喜,又报忧。

五、报送的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事例、数据、单位准确无误。

六、对信息报送实行考核奖惩,完不成报送数量的,年终考核每条扣0.5分;迟报、漏报、瞒报的,1次扣1分;被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分,被各类媒体刊载的信息每条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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