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政民互动”办理工作制度目的在于搭建“为民、便民、利民”的全方位、畅运转、高效率政民互动网络通道,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在中心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心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负责人,办公室为具体承办单位,并向市政府办报送日常办理工作情况。
三、各科室、分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科室、分中心负责人分别为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因工作变动等情况需要调整或者休假2天以上要及时指定替代人,并须在3日内将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四、通过认真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实现回复率和办结率100%。
五、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在2小时内对政民互动论坛的帖子进行认领回帖(非正常上班时间段不计入),按照《投诉受理中心工作流程》向承办管理部、科室派遣任务,审核、回贴。
六、承办科室、分中心收到投诉受理派遣单后,须立即指定专人按规定时效认真处理有关信息。咨询类问题须在8小时内予以回复(非正常上班时间段不计入),建议和投诉类问题的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
七、各承办科室、分中心对网民的回复,不能只提供电话号码或作应付性回复,回复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按照答复的时间、计划和举措,认真履行对网民的承诺,努力提高执行力。所有回复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
八、若承办件答复结果令发贴人不满意的须进行重新办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详细说明和解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
九、对查实后,因承办人敷衍塞责,造成网民对同一问题重复投诉的,对承办科室、分中心的年度考核分值进行相应扣除,并责令整改,视情节给予承办人效能告诫、待岗处理。
十、办公室每月对办理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对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回复的,或未及时办理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