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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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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30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2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以坚强的领导把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牢

部党组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扎实推进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按照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坚决统一思想。10月12日上午,中央第六巡视组向部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后,当天上午部党组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意见。党组同志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为部党组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出了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专项巡视是对部党组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面体检,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深刻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是党中央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代表中央的意见和要求,体现中央的权威。部党组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完全接受、坚决整改、决不贰过,做到条条有措施,件件有着落,确保有实效。部党组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中央对部党组的重大政治考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办对巡视整改提出的工作要求上来,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部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巡视反馈意见的当天,就成立了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同志担任组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易军同志,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石生龙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同志、副部长和总师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易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和部管社团分别成立了本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有力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11月2日,部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存在问题,对号入座,剖析根源,明确责任。11月30日,部党组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为主题再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要坚决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后续整改工作。部直属各单位都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目标。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盘点,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分析,印发了《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梳理为48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所有问题都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了周密严谨、切实可行,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的整改方案。10月19日,召开部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各单位全面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对照中央专项巡视意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问题、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形成上下联动的巡视整改工作局面。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违规培训办班收费、基层党建、违规出国(境)、经商办企业、在社团兼职取酬、超标准接待、多占住房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部党组明确,推进整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巡视整改以来,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注重加强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动态管理,坚持每周一调度,一项一项狠抓落实。11月3日、10日、17日,部党组连续三周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逐项研究有关问题的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巡视整改期间,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4次召开调度会、3次召开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促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同时,注重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篱笆。巡视以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共修订或新制定120项规章制度,其中,新制定88项,修订32项,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以有力的措施把巡视反馈问题逐条纠正、逐项落实

(一)关于“‘四个意识’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关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招法不多”的问题。

1.加快推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针对中央巡视提出我部“承担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任务166项,很多工作没有推动”的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将加快推进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工作主线,以问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为抓手,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已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和3次调度会,要求各单位对照分工方案,对166项重点任务逐条梳理,逐项研究,抓紧推进,确保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报请国务院下发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出台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制定实施了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与历史建筑确认工作方案,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技术指南,就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方面加快了标准定额编制,就城市管理、地下管线管理、城市设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等方面加快了法规起草制定步伐。定期印发通报,督促各地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进任务落实,采取晒清单排名次的方式,对各地完成违法建设治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认等量化工作指标情况进行直观反映。当前,我部承担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各项任务推进速度明显加快,进展顺利。

2.积极推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10月9日,经中央编办批准,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负责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牵头建立了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首次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启动了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制定了处级以上城管干部轮训工作方案,已经培训厅长、市长、城管局长近600人;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指导地方改革创新,全国已有20个地区的64个城市开始先行试点,有的地方在立法、体制机制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了进展和突破。

3.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市场关乎国计民生。部党组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积极开展调研,狠抓热点城市控房价,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以及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等工作。

二是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趋利避义”的问题。

1.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向国务院审改办建议再取消2项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城市绿化条例》,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认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统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动态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大力整治“大政府不作为、二政府乱作为”的问题,收回部机关委托协会学会承担的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由部机关统一承担,严格管理。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部内分工方案》,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2.注重加强取消审批后监管和服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及设立依据进行再清理,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违法增加或减少行政审批条件;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于已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不得以备案、核准等方式进行变相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仍需加强监管的,积极制定配套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能,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失或者不到位的现象。针对2002年燃气和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存在的法规制度调整不及时、监管措施跟不上、基层管理部门能力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问题,已从完善法规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将严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三是关于“履行部门职责使命缺乏担当”的问题。

1.大力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关于“规划执法不力”的问题,召开了全国城乡规划改革座谈会,提出改革城市规划监督机制,由原来以重点案件查处为主的监督方式,改变为点面结合;扩大城市规划实施监督范围,将城市规划监督管理重点指导范围扩大到所有市县;建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全面评估机制,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强化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查处工作,实现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全覆盖;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处理整治违法建设。关于“规划审核周期过长”问题,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在总体规划申报内容上减负;制定了改进部际联席会制度、压缩和简化审查程序的方案,提出将我部审查周期控制在5个月之内;针对涉及轨道交通建设等民生项目,提出了总体规划修改的简化程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审批进度的通知》,强化省级职责。

2.加强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系统梳理了行业数据需求和掌握的统计信息,立足于聚合行业数据资源,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现状,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对行业统计工作的职责分工、制度设计以及数据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3.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力度。印发《关于做好有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对本地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摸清底数,细化分类,明确责任,分解到市县,并建立台账和按周调度工作机制,实行逐一销号。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对8个省(区)进行了实地督导,对4个省(市)进行了集中会商和督促。结合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公租房建设和管理专项督查成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解决公租房建设和分配入住管理问题。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为强化保障房分配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4.大力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部党组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部领导多次带队赴有关企业和地方调研,与建设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和建筑工人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系统总结了建筑业近40年来的发展经验,梳理了制约建筑业发展的10个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措施,起草了《关于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推动建筑业改革不断深入。

5.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针对城市建设“大洋怪”,以及千城一面、马路拉链、城市看海等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和采取了多项措施。在解决城市乱象、千城一面问题上,制定了《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先后召开了城市设计现场会、城市规划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积极开展城市设计,突出做好城市重点地区、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开展试点示范和城市设计培训,积极建立培育城市设计队伍。在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上,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至11月底,今年已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947公里,年底前确保开工建设2000公里以上。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加强管线立法,《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解决城市看海问题上,制定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方案,实施地下排水管渠(管廊)、雨水源头减排工程、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建设、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4大工程;编制了《全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和《关于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积极做好地下空间“多规合一”,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部党组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梳理归纳了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13个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整治,推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抓了5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强化思想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不断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及时把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坚持搞好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强化学习效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着眼加强基层班子建设,截至目前,17个到期应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10家设置党委的单位有9家已成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加强了党建工作力量。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党建述职考核、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督导和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修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中心组学习质量效果。组织机关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制作了“三会一课”学习笔记本下发到各支部,作为年终党建考核必查内容。

4.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团党建工作的意见》,以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为主线,从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论武装、严格组织生活制度、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人、强化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设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不断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1.着力解决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等领域权力集中、寻租空间大的问题。对各司局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则和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一是针对城市规划领域,制定了《城乡规划司关于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城乡规划司重点监管事项工作规则》,梳理了涉及审批审查的4类7项工作,规范细化工作规则。二是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制定了《建筑市场监管司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市场监管司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修订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8项制度。三是针对标准定额领域,出台了《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取消“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制定了《标准定额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工程建设标准经费安排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标准制定工作规则》《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编制工作流程》。同时,其他业务司局也都全面展开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

2.切实防止干部家属从业利益冲突。部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家属在系统内从业的风险防控,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对18名配偶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工作的机关司处级干部逐一调查核实,对存在利益冲突风险的干部配偶调整了工作单位;对其他干部逐一谈话,发放工作守则,防范利益冲突风险。全面进行清理摸底,对部机关全体干部、部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亲属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底,对直属单位4名干部和配偶在同一单位,存在上下级关系的,进行了工作调整,制定了《干部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干部交流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3名副司级干部,明确进行轮岗交流。

3.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管理。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城市出版社管理混乱问题,加快建筑工业出版社与城市出版社合并重组工作,加强了领导班子配备,督促推进完全融合。目前已整合完毕。为加强部管社团的管理,研究制定了《部管社团负责人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部管社团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社团副秘书长以上职务负责人,按照职务层级、成员类别、管理权限等分为6类进行管理,对社团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调整规范。对城市出版社原社长未经党组研究、办理调离手续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了政纪处分。

对巡视组反馈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城科会)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明确部机关各单位今后不再直接委托城科会承担部机关课题研究、科研项目和标准制定等工作;要求城科会对13家下属公司进行全面清理,只保留3家下属公司,其余全部注销或归并转让,半年内完成撤资注销全部工作;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整顿;收回所属绿建公司违规收取评审费的结余款项;对擅自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抬头公章问题,已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4.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委办案。通过对十八大以来机关纪委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大起底”、纪检工作制度大梳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大排查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和不足。坚决查办了部分久拖未结的案件,给予了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今年6月以来,直属机关纪委直接办理或督促办结28件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给予18名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协助驻部纪检组完成7名司局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案件的处理。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干部的培训,结合新的实践和要求,制定了《信访举报和违纪问题办理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修订了《查处违纪问题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信访举报和违纪问题办理工作程序要求,从制度机制上防止拖案不办、执纪偏宽等问题发生,保障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的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1.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部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对照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查找原因。党组进一步明确,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格坚持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推进提名规范化,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临时动议、违规操作等问题,完善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部门廉政情况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举报必查;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坚持把党员干部评价作为衡量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依据。对巡视组指出有的档案造假干部得到提拔的问题开展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免去其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安排非领导职务,移交纪检部门进一步处理;对其违反相关规定入学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不予承认;对在档案造假干部调任提拔过程中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

2.严格规范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对巡视组指出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3年以来非计划出国问题进行了查处,停止该院执行今年出国(境)到美国高校的学习计划,取消4个出国团组,对该院未经外事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审批出国团组的行为在部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问题,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制定了《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出国计划管理,严格控制计划外出国,严格实行限量管理。

三是大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严肃查处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滥发过节费、岗位津贴的问题。已责令该院全面停止以任何形式发放过节费的违规行为,停发所有干部职工岗位津贴,并明确今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发放岗位津贴和过节费。责令该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在职领导全额退回2013年以来过节费,院领导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全额退回2013年1月以来领取岗位津贴,院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查。

2.严肃查处了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以审稿费名义发钱的问题。已责令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全面停发审稿费,全面退回所发审稿费。给予4名司局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对标准定额研究所所长给予免职处理。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标准定额出版版税收入资金管理,制定了《标准定额出版版税收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将标准定额出版版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规范使用,并在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3.严肃查处了中国建筑业协会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已责令建筑业协会及项目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和目前仍在协会工作的所有职工退回所发的稿费和劳务费;对负有主要责任的该协会所属项目管理委员会会长、副会长给予免职处理,对3名同志给予党纪处分。制订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稿费管理和发放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和稿费发放。

4.严肃查处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超工资总额发钱的问题。已责令中国建筑文化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退回2013年10月至2016年3月发放的全部过节费。给予建筑文化中心原党委书记和主任党纪处分,对文化中心主任给予免职处理,并在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通报。责令中国建筑文化中心重新制定了收入分配管理办法,下调工资额度,缩小工资级差,规范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修改印发了《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手册》《内部控制风险实施手册》,对班子决策、收入分配、财务审批、房屋出租等涉及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作了详细规定。

5.严肃查处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兼职取酬、违规发钱、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全额退还了兼职取酬和过节费,相关人员补交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差价。

6.严肃查处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违规接待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额退回违规接待的费用,给予4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对3名职工进行了诫勉谈话,对相关责任人已立案调查处理。该院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相关问题作出深刻检查,研究制定了《中规院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业务接待行为。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了滥发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央有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一律取消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的津贴补贴项目,全面清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自2013年1月1日起发放的过节费。坚决清退违规增长的津贴补贴,全部清退2015年其他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较2014年违规增长的部分,2016年其他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水平较2014年不得增长,直至中央有关绩效工资制度正式实施。通过集中整治,违规发放资金已全部清退。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执行工资政策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部属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开展了违规评比表彰、办班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针对一些直属单位和学会协会自设项目申报、评定、标准制定,以及依附于此的评优评奖、办班收费等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取消132个自设评比表彰项目,印发《关于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强调除批准保留的活动外,各单位一律不得新设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也不得以其它形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团培训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管社团培训办班管理的通知》,将社团培训自律管理调整为“培训计划审核+办班通知备案”管理,限定只能在会员范围内开展培训。落实培训办班主体责任,部管社团不得以分支机构、专门委员会等名义举办培训班,不得将培训项目转包给社会中介机构,不得自行设置职业资格、任职资格或开展资格类培训、考核、发证等活动,不得将参加培训与资格评定、评优评奖等挂钩。规范部管社团培训招生组织工作,不得冒用部机关名义举办培训班。严格培训收费管理,不得高收费、乱收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在部官方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关社团违规设立职业资格并开展培训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责令上缴违规收入,并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3.开展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部管社团比较突出的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各社团不等不拖、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对2014年7月以来超出规定标准列支的工作经费和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发放的过节费等各种补贴予以清退。制定印发了《关于退(离)休人员在社团兼职期间列支工作经费的暂行规定(试行)》,对列支工作经费的人员、项目和标准作了具体规定。部党组要求各社团严格执行暂行规定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发生。

4.开展了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对部机关、直属单位及部管社团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在外投资入股情况,已责令办理撤资手续;对在相关企业持股情况,已退股撤资;对多人共同投资办企业情况,目前均已退出股份。同时,对相关获利进行全面清退。

5.开展了超标准办公用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对部机关超标准办公用房问题进行整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调整,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对部分职工多占住房问题,成立住房清查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政策性住房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违规多占的住房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五)严肃核查有关问题线索并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认真梳理分析巡视移交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根据线索重要程度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驻部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和人事司进行处置。巡视和整改期间,除驻部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司外,还抽调20余人,组建10个核查组,对重要问题线索交叉进行了深入核查。今年6月份以来,在已查处的违纪人员中,给予党纪处分25人,其中司局级7人,处级及以下18人。给予政纪处分11人。给予诫勉谈话21人,其中司局级7人,处级及以下14人。同时,正在对5名涉嫌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审查。注重发挥纪律审查的威慑力,召开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对部分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形成震慑,警钟长鸣。

三、不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严实的作风使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持续深入

部党组清醒认识到,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只是阶段性的,必须充分运用巡视成果,锲而不舍,常抓不懈。部党组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和中央巡视办的有关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形成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不移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不断强化部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把各项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切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更好地履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职责。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不含糊。部党组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六项纪律”,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责任。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执纪监督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毫不放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正风肃纪、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努力加强基层党建不撒手。努力强化党组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在抓基层打基础上持续发力,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准确把握机关党建工作规律,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改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内容,把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政治考察和培养,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群众公认、公平公正原则,形成良好选人用人导向和风气。

(四)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不懈怠。部党组将把当前的巡视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仍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确保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对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纳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杜绝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五)统筹兼顾围绕中心不放松。继续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的大局,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大力加强以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建筑业改革各项任务的完成,努力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住房城乡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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