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精神,及时调整政策,加强服务管理,极大地刺激了职工刚性购房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了贷款业务快速发展。
在政策方面:一是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把夫妻一方(含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二是提高最大贷款倍数。把贷款倍数“由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0倍提高至20倍”;三是增加担保方式。对账户公积金余额较少的借款职工,增加一个担保人,以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贷款倍数;四是调整最高贷款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普通自住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调整至80%;五是调整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将“职工自筹资金先结清商业性贷款,市管理中心再发放贷款的方式”调整为“市管理中心先为职工发放贷款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再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六是积极执行公积金降息政策。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下调至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调至3.25%。
在服务方面:市中心业务大厅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实现一站式服务、前移业务窗口、实行协办员制度”三项措施把服务缴存职工“最后一公里”变为“零距离”,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职工提供最优质服务的承诺。
通过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职工贷款需求,有效刺激了职工的购房欲望,特别是新参加工作职工、非公企业职工、单位内聘职工及低收入、低缴存职工群体的政策受益率大幅提高,占到贷款总人数的50%。截止10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发放贷款首次突破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0%,个人贷款业务发展速度远大于年初预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