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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答疑“零距离” 缴存服务“有温度”——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热点解读

信息来源: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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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住房公积金关乎缴存人“安居梦”,是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撑。2023年3月《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以来,不少单位和缴存人对缴存范围、操作流程等问题广泛咨询。为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政策精准落地,现针对高频疑问靶向解答,让惠民政策更接地气、更暖民心。 

一、谁能缴?缴存范围再扩围,愿缴能缴即可办

问:快递网点、个体工商户能为员工缴住房公积金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吗?

答:可以。《细则》明确扩大缴存覆盖范围,实现“应缴尽缴(愿缴能缴)”全覆盖。快递投送、网络零售、互联网医疗、从事个体经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开户仅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和身份证原件。

二、怎么缴?基数比例有标准,操作规范明流程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怎么定?新入职员工啥时候开始缴?

答:缴存基数与比例遵循“上下限可控、公平统一”原则。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上限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下限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均在5%-12%之间,且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流程上,新设立单位需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并自办理完成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开设账户;新录用或调入职工的,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账户设立或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全额起薪之月起缴存,缴存基数为当月应发工资总额;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基数同样为当月应发工资总额。

三、遇困难?缓缴降比有路径,权益保障不打折

问:企业近期亏损严重,确有困难的,能申请缓缴吗?

答:《细则》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困难,建立“柔性缴存”机制。单位缴存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降低后的比例不低于5%。申请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实施。缓缴或降低比例的期限最长为一年,期满后仍需延续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四、怎么管?变动衔接有规定,资金安全有保障

问:单位更名后住房公积金信息如何改?职工离职后账户如何处理?

答:账户管理遵循“一人一户、动态衔接”原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可直接申请修改。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若当月发放工资,单位需按实发工资为其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完后再办理账户封存或转移。单位合并、分立、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或封存,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需优先补缴,破产企业欠缴部分将视为职工工资优先清偿。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计息,全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去哪办?线上线下齐发力,少跑快办更省心

问:办理缴存业务必须去业务大厅吗?有没有更方便的方式?

答: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单位可通过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一头连着政策温度,一头连着群众期盼。下一步,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优化答疑服务,做好政策解读,让政策精准落地,以扎实举措助力更多群众实现“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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