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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度

信息来源:固原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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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5日

一、承诺的原则和内容。本着突出职能特点、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的总体原则,开展服务承诺,做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承诺内容主要包括:

l、开展文明办公、优质服务的措施、标准。

2、各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结果和时限以及办事纪律等,除依法保密的之外,一律向社会公开。

3、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4、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规,遵守工作纪律,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依法行政。

5、群众投诉举报的途径、处理时限及违纪违诺责任追究的办法。

二、承诺方式。从简便、快捷、高效出发,因事制宜,结合实际,灵活采取多种方式:

1、利用政务公开栏进行承诺。

2、召开情况通报会,以会议的形式对重大事项进行承诺。

3、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印发文件、告示等形式进行承诺。

三、违诺处罚。

1、无正当理由违反承诺时限的,经查实,被投诉1次者,由中心领导给予批评教育;被投诉2次者,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2、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经查实,按党纪政纪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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