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介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9月,五届管委会于2024年3月选举产生,现有管委会委员27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管委会日常工作。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三、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范围内,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
六、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
七、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八、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九、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十、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申请;
十一、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十二、推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十三、需要决策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