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银川住房公积金出台九项惠民减负新政

文章来源:银川公积金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3-08-3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方便广大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近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九项惠民减负“新政”,进一步放宽和创新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政策,使住房公积金利民、惠民的制度作用进一步发挥。主要有以下亮点内容:

1、加大购房资金支持力度,扩大提取范围,职工购房时可以同时使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调整原来楼房必须封顶才能申请贷款的规定,根据多层、小高层、高层不同楼盘实际情况,多层完工2/3,高层、小高层主体完工1/2,便可发放贷款,更加及时地解决职工购房资金困难问题。

3、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直接用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的,原则上不再要求做担保人担保,简化了贷款程序。

4、“新政九条”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商业住房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已经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举创新了贷款内容,切实减轻了职工的贷款负担。

5、职工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后,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申请住房贷款。

6、对职工公积金账户转移后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进行科学认定,合理计算连续缴存时间,解决了工作调动职工贷款的实际困难。

此次“新政九条”的实施,细化了管理措施,丰富了服务内容,切实解决了职工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亮点很多。直系亲属之间住房公积金使用问题,不仅在西北地区首开先河,在全国也是率先出台。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极大地减轻了职工还贷压力,深受职工欢迎,在全国也属创新之举。此次“新政九条”一经推出,受到广大公积金缴存人一致好评,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有效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做出了积极探索,更好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帮助更多职工家庭圆安居梦想。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技术支持:宁夏希望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   
ICP 备案号:宁ICP备08000286号-9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