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保障功能,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良性循环,切实减轻借款职工还款压力,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贷款职工日益增长的多样化还贷需求,不断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于 2013年7月1日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此项业务开办在西北地区首开先河,广受社会好评。
此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后,贷款次月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以后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一次用于归还贷款本金。在整个还贷期间,职工必须用工资按月还贷。近年来,随着缴存职工收入持续增长,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也逐年增多,贷款职工多样化还贷需求矛盾日益突显。由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业务管理系统软、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具备了相应创新服务内容的能力和水平。自开办逐月提取还贷业务以来,已有近200多名职工办理了该项业务。贷款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夫妻双方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到我中心服务大厅柜台,签订《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次月就可以自动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款还贷。这样能有效缓解职工还贷压力,减少了办事环节,杜绝了职工因还贷不及时造成的信用不良记录,提升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