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预计实现增值收益4000万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银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细则》,现将2013年度增值收益(预测)按顺序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规定从当年增值收益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二、按规定从增值收益中提取本年度上交财政部门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
三、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和上交财政部门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于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后上缴财政国库。
此方案在年度终了才能决算出结果。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