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我“中心”机关作风,提高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 银川市2013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3〕42号)的部署和要求,以民主评议为抓手,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抓好我“中心”的作风建设,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范围:机关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
参加评议干部作风对象: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评议内容:
1、中心机关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履行职责方面,是否依法依规办事,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作风建设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是否整治“慵懒散奢、假浮私贪”等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政务公开方面是否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标准等信息;服务群众方面,看群众观念强不强,是否真心实意、热情周到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否认真解决反映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落实利民惠民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反腐倡廉方面,是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
2、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思想僵化,开拓创新意识不强;(2)、随意发表与党的政策相违背的言论;(3)、学习浅尝辄止、敷衍应付,不学以致用;(4)、热衷做表面文章,虚报浮夸政绩;(5)、架子大、口气粗,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6)、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借机吃拿卡要,占小便宜;(7)、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拉关系、讲人情、做交易;(8)、在重要事项、重大决策方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9)、在选人用人上问题上不公道正派、搞远近亲疏;(10)、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11)、利用学习、住院、节假日收受红包、购物卡;(12)、利用子女升学、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评议方法和步骤
整个评议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从2013年6月开始到9月30日基本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底前完成)
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要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体人员参与评议的自觉性,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向全社会公开群众评议工作的服务承诺,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形成群众评议工作亮点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完成)
对照评议内容,结合业务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整改自评阶段(8月底前完成)
对照自评中发现问题和群众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抓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对照评议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采取不记名方式对本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行自评,量化打分。
第四阶段:公开测评阶段(9月底完成)
积极配合市纠风办开展的社会问卷调查和评议活动,认真办理市政风行风热线和市纠风办转办的日常受理的群众投诉案件,扎实完成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虚心接受市纠风办的日常检查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昝世英主任
副组长:张光绪、朱宝林副主任
成员:段建宏、陈秀芝、王进龙、高淑兰、吴卫东、尹丽、蒋辉、王斌、李浩英、史元娜、刘辉、闫微、和瑞琳、陈秀娟、曹欣、王曦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段建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要把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主动接受市纠风办、政风行风评议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求真务实,解决突出问题。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要结合“中心”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分析原因,坚持纠、评、建并举,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群众评议机关工作的全过程。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眼破除制约本“中心”科学发展的各种障碍,着力纠正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三)强化督办,严格考核奖惩。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要认真落实评议活动内容,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做好评议工作,及时上报各项资料。中心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对群众评议机关落后的部门,年终不评优评先,对在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将严格追查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