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4月份对委托银行协定存款开展专项检查。
中心副主任沈洋和会计科科长高原一同对四家委托银行的协定存款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查看委托银行协定存款执行的基本存款额度及利率是否与合同约定内容相符。检查中发现,有两家委托银行实际执行的基本存款额度及利率与合同签署的基本存款额度及利率有出入。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向相关银行通报核查结果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为中心挽回了经济损失,有效保障了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中心将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加大公积金存款的风险防控力度,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实现资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