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4年12月26日,是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事业单位。中心内设五个科室,现有编制31人,承担着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央驻银单位及全区电力系统近八万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21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建设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资金中心全体员工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管理、服务一流”为宗旨,管理不断规范、缴存比例不断提高、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效应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广大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坚强后盾,为中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有所居”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色业务: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是宁夏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方便缴存职工,减少缴存职工提取办理和次数的一项服务工作。它是指管理中心受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委托,按年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转至还款账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本金的一种委托业务。
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简称委托人),均可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中心位置: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B座3楼)
服务热线:
全区统一服务热线为:0951-12329
门户网站:
http://www.nxgjj.com.cn
业务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