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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习暂行规定

信息来源:固原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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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一、提倡、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历班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各类学历班以自考或函授方式报考,原则上不能脱岗学习。

三、干部职工报考各类学习班,先由各科室、分中心申报,中心分管主任同意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批准。

四、凡参加学习的人员,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正式文凭后,学费一次性全额报销。教材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自理。

五、凡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不能因为学习而影响单位正常工作。

六、本规定适应于在职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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