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第四条、第五条。
二、申请条件
单位与缴存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缴存职工工作关系发生变动,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在办理封存前,应确认该职工无欠缴情况;当单位与职工恢复工资关系时,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启封手续,正常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材料
(一)封存:包括个人账户封存和集中封存两种情形。
1.个人账户封存:填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申请清册》(在中心门户网站“业务指南—表格下载”中下载),根据需要提供Excel电子版表格;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集中封存: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无接受单位,公积金无法转移或不能满足提取条件应进行集中封存,由石嘴山公积金中心集中管理。
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封存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填报《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托管)登记表》(在中心门户网站“业务指南—表格下载”中下载)办理。
(二)启封
填报《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申请清册》(在中心门户网站“业务指南—表格下载”中下载)办理,根据需要提供Excel电子版表格办理。
四、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资料齐全即刻办理。
五、办理渠道:
1.线上申请办结(不含集中封存);
2.线下申请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办理时间:
大武口、平罗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惠农管理部办理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八、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52-2688756 0952-2688757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 联系电话:0952-3810160 0952-3810161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952-3810163 0952-3810164
九、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