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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党务、政务、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等管理制度、计划、总结以及要求起草的报告、信息、简报、通知等。负责公文处理、文书业务档案管理、行政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做好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负责中心会议、学习培训、精神文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以及干部职工聘用、晋级、退休、人员变动等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各类资产及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车辆租用、办公楼办公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检查值班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对外联络、接待、宣传工作。负责对党员信息库数据的报送及信息更新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对外公开工作,做好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开及更新工作;负责中心党组、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及有关决议、决定,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负责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卫生城市创建以及行风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中心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临时性重要活动。

(二)归集执法科

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对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负责对职责权限内的提取事项进行审批,并对审批事项进行负责。做好归集提取业务档案的管理、销毁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职责内的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对维权类信访进行协调和处理;负责对国家“控高保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初审及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基数调整、催缴、清欠和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负责对违反公积金法规的案件进行执法工作,制作和送达有关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对涉及到归集工作中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做好权利运行事项的梳理、公开、上报工作,对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做好“两随机一公开”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执法证件的审验工作。

(三)贷款管理科

1.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对贷款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负责对职责权限内的贷款事项进行审批,并对审批事项的贷款金额、年限负责。负责审贷会的承办工作;负责对全市逾期贷款进行管理,做好贷后管理工作。主要是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对4个月以上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对提起法院的诉讼案件做好取证、应诉、执行等工作;负责做好与担保公司的衔接、协调等工作,指导各管理部做好担保事宜;负责房地产企业开发楼盘贷款报备资料的审核、楼盘进度的实地查看工作。监督和协调开发商做好抵押权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委托银行的贷款承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检查、监督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贷款档案的销毁工作。

2.稽查工作:负责对业务科室及管理部各项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权限执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中心开展的专项稽核工作;负责对中心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负责对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合作银行进行考核和监督,及时提出合作协议(合同)的变更、修改事项;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和运转风险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制定和修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汇总、通报;负责对大额资金进行监管;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核算监审科

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审计,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及管理费用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好中心现金及各类财务票据、固定资产的清查管理工作。编制住房公积金各类报表,准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市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银行账户的开设及管理。 做好大额资金的调拨、管理以及定期存单及债券的保管、兑付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等管委会要求的有关报告,并做好的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中心经费预、决算的编报、公开等工作;负责公积金核算及经费会计档案的管理、销毁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升级工作;负责监控、管理、维护中心计算机网络中的业务平台、硬件设备、机房设施及其通讯线路,确保中心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保证中心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性,防范各类计算机病毒,保障业务平台正常高效运行;负责计算机各种信息资料备份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及完整性工作,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料;负责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日常维护、信息及数据公开更新等工作。

二、派出机构

分别设立大武口管理部、惠农管理部和平罗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办理所辖区域内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汇缴、变更、转移、提取、偿还等日常业务;负责破产(关停)企业职工以及辞职、买断工龄、开除、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托管工作;负责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对账、业务查询;负责年度个人和单位对账单的整理移交及档案资料归集工作;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及贷款手续办理工作;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对银行记载的贷款发放、回收记账等进行复核;负责公积金扩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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