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起步于1993年,2003年3月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正式批准成立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两区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核算监审科4个科室,下辖大武口管理部、惠农管理部、平罗管理部3个派出机构。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4名,其中在编人员25名,聘用人员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