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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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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4.1.4,4.1.5。

二、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死亡人账户内公积金,并满足下列条件:

1.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

4.只能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办理。

三、办理材料

身份证(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死亡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加盖印章的干部职工履历表、人事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受遗赠人需提供受遗赠文件)、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办理材料全部为原件。

四、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52-2688756 0952-2688757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 联系电话:0952-3810160 0952-3810161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952-3810163 0952-3810164

可选择任意管理部办理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复核—办结。

六、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合规即时办结,需要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资金去向

资金转入缴存职工在中心预留的银行卡内或继承人提供的银行卡内。

八、办理渠道

1.线上预约申请。

2.线下申请办结。

九、办理时间

大武口、平罗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惠农管理部办理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收费标准

无收费。

十一、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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