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部:
为加强内部管理、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中心内部成立稽查科(为内设科室不占科室编制)。现将稽查科成员以及职责明确如下:
一、科室成员组成
任命叶金霞为稽查科科长,不占科级干部编制指数,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正科级待遇兑现;为“审贷会”成员。潘海燕由贷款管理科调整到稽查科。
二、科室职责
1.负责对业务科室及管理部各项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权限执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中心开展的专项稽核工作;
3.负责对中心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
4.负责对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合作银行进行考核和监督,及时提出合作协议(合同)的变更、修改事项;
6.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和运转风险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制定和修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汇总、通报;
8.负责对大额资金进行监管;
9.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望新成立的稽查科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其他科室和管理部应积极给予配合。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