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结合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特作出以下承诺:
1.不故意刁难办事人员,不接受服务对象和贷款申请人提供的各类宴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物品;
2.不大操大办婚丧、生日寿宴事宜;
3.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4.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
5.不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吸毒;
6.不违反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
7.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8.不组织、不策划、不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违纪活动;
9.不做其他有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形象的事情。
承诺人:胡波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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