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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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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管理部: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第十届市直机关“读书月”活动的通知》(石机工委发[2018]2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党员干部、推动工作的作用,塑造特色鲜明的机关文化。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第十届“读书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做悦读党员、建书香机关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5月

三、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月”活动,营造崇尚知识、热爱阅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

(一)认真落实中心干部素质提升活动的相关学习安排。各科室、管理部要按照中心下发的干部素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学习要求,组织干部职工以自学、集中学、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相关书籍,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二)完善职工书屋建设。由办公室负责整理中心图书室,整理归置各类读本,添置报纸杂志等刊物,定时向职工开放阅读室,供职工自由选择阅读。

(三)开展好书分享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利用中心微信群、QQ群等平台,把好的书目分享给大家,并可以在群中发表读书感言,鼓励大家读好书,以此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助推学习读书活动健康持续开展。

(四)促进读书交流互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以“书香支部”创建推动学习型党组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经典诗文朗诵等活动,调动职工读书热情;鼓励职工通过微信美篇等形式发表读书感想,在干部职工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读书月”活动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党小组要高度重视,结合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读书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注重结合。要将“读书月”活动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与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结合,要通过“读书月”活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专栏、网络、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读书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在“读书月”活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增强“读书月”活动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读书学习氛围,推动读书月活动健康持续开展。

附件:“读书月”推荐书目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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