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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干部素质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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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管理部: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有关安排,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干部职工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以“学习、担当,创新、共享”为主题的干部素质能力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对十九大精神等的学习,组织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知识竞赛及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职工队伍的政治、业务、技能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确保中心“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要内容

开展素质能力提升活动从2018年2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一)学习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主动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干部理论学习安排》的内容和要求主动自学。通过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坚持思想联系工作,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党章,学习自治区第十二届党代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自学的基础,中心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见附件1)。党员要做好学习的带头人,发挥模范作用,除做好上述学习外,还应根据“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做好相关学习工作。

责任人:惠萍

二是讨论交流。在自学的基础上,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上交中心办公室,心得体会的内容不限。办公室安排两次研讨交流学习会,集中研读、集中交流、相互启发。各科室、管理部要安排1名代表在中心交流大会上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责任人:惠萍

三是专家讲课。由办公室邀请专家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届党代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要求,进一步指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使广大党员干部得到更加全面的理论知识,打牢学习基础。

责任人:邱兵

四是学习巩固。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和党支部组织的十九大精神在线答题,提高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参与率和准确率;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由团支部负责,开展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活动。

责任人:赵玉龙

(二)学习金融知识,拓宽知识视野,提高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走出去”。向先进单位学习经验。中心派有关工作人员分批次到外地同行业先进单位学习信息化管理等经验,参加金融和公积金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并组织传达学习会,由参加培训人员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的知识要点。

责任人:邱兵

二是“请进来”。举办金融知识讲座。在4月末邀请金融专家讲课,学习银行对资金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经验和金融知识,拓展职工的知识面,提高中心在业务办理工作中的警惕性、敏感性,确保公积金资金“零风险”,同时借鉴银行经验,进一步优化中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责任人:叶金霞

(三)学习业务知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增强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自学。干部职工要加强对中心印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汇编》的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相互督促,相互抽查,提高学习效果,熟练掌握各项规章。

二是以考促学。根据中心印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汇编》,在第二季度末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笔试测试;在第三季度末开展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组成中心科室联队、大武口管理部代表队、平罗管理部代表队、惠农管理部代表队四个队进行公积金业务知识竞赛。通过考试和竞赛,提高职工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

责任人:叶金霞

三是举办业务大讲堂。由科室、管理部安排工作人员主讲,围绕公积金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等内容,切实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工作效能。

责任人:惠萍

(四)学习廉政知识,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一是在四月末,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石嘴山监狱进行廉政教育,通过对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提醒干部职工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在九月前,邀请有关专家,加强廉政教育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提高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人:赵玉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素质能力提升活动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梁庆同志任小组组长,副主任向晓静、王敏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中心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资料整理等保障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素质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学习和岗位实践,务必做到求真务实,做到理论与工作相结合,训练与实践互动,确保素质能力提升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健全学习档案。干部职工在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时要认真填写学习档案(见附件2),做到学习、活动有记录。学习档案和学习记录在12月中旬上交中心办公室。

(四)强化奖惩考核。各科部要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工作,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不走过场。稽查科和办公室要加大对活动的督查,督查结果与科室及干部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1.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安排表

     2.干部职工学习档案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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