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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聘任马晓荣等4名同志为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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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管理部: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马晓荣等4名同志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40号)精神,经2020年7月16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马晓荣、任学敏、温巧叶、潘海燕为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马晓荣、任学敏、温巧叶聘期为2020年7月16日—2023年7月15日;

潘海燕聘期为2020年7月16日—2020年8月20日。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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