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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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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6月10日印发了《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石房金管字〔2022〕2号),该通知已向社会进行公开,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发布的背景

本次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分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5月20日,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5月25日,住建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落实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精准施策,推动政策及时有效实施。6月2日,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宁建(金管)发〔2022〕7号)。依据上述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中心研究制定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解决困难,保障企业正常生产。二是促进房地产发展政策。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我市印发《关于促进石嘴山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石住建发〔2022〕52号),结合我市实际,中心制定了购房提取、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支持职工租赁住房提取等五项措施,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二、相关政策解释

1.企业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具体流程是什么?

申请缓缴的企业由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持缓缴申请表、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经公示)的《缓补缴方案》,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

(1)申请缓缴的企业应在缓缴期满一个月内补缴缓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最迟不能超过2023年1月31日。

(2)缓缴期间企业不得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待企业补缴时一并扣缴。

(3)缓缴申请表可在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具体网址:https://www.nxzfgjj.com/szsgjj/

2.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最长期限到什么时候?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最长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3.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是哪些?

在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明显下降,可申请延期还款。

4.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申请延期还款还需要提供手续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延期还款承诺书》,由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5.延期还款期限到什么时候结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申请延期还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延期还款期满一个月内足额归还延期期间所欠贷款本息,最迟不能超过2023年1月31日。

例如:缴存职工于2022年6月15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延期还款承诺书》向管理中心申请延期还款,延期还款申请当月生效,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缴存职工需一次性归还的贷款本息(不计罚息)共7期,最迟归还时间不能超过2023年1月31日。到期未按承诺归还贷款本息的,延期还款部分将重新纳入逾期处理。

6.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有变化吗?当年已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但未超额的,还能补提吗?

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最高额度每户由15000元/年提高到16000元/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试行)——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2.2.11租赁自住住房提取——2.2.11.3受理条件——5.本年度内无提取记录的规定,已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但未超额的,当年不能补提。

例如:2022年1月1日办理的租房提取业务,提取额度为15000元,政策调整后2022年内不能再次提取,可提取日期应为2023年1月1日以后的任一天。

7.购房提取政策有什么新调整?

政策调整前,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不能购房提取。政策调整后,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后,只要个人(含配偶)账户余额留足贷款金额要求的倍数,可以先办理购房提取,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例如:缴存职工购买房屋总价为100万的商品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含配偶)为30万元。单职工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缴存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可在留够账户余额的20倍即3万元后,账户剩余的27万元可先办理购房提取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双职工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缴存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可在留够账户余额的20倍即4万元后,账户剩余的26万元可先办理购房提取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注意事项: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贷款前不能办理购房提取。

8.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哪些变化?

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9.扩大异地贷款范围后的缴存职工有什么好处?

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石嘴山市范围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宁煤集团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

在我中心或宁煤分中心驻石嘴山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0.“组合贷”是什么?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不断增长的住房消费需求,管理中心与委托合作银行开展组合贷款业务。组合贷款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组成,缴存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后,不足部分可申请商业贷款。

11.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新建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再交易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60%。

详情可咨询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联系电话:0952-3811981或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

点击查看《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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