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抵押登记费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将缴存职工代缴单个支付方式调整为定期集中支付方式,切实方便缴存职工办事。
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服务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为方便缴存职工办事,将调整抵押登记费缴费方式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先后多次与市非税征收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协商,促成三方共同签署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收缴协议,由非税征收中心提供账户,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审核,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集中支付。
新的缴费方式实行后,缴存职工只需在住房公积金窗口柜台即可完成贷款抵押登记业务的办理,无须跨部门缴费,彻底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窗”办事,为缴存职工办事提供了便利。(冯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