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我中心2016年重要职能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的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完成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额达到5.7亿元,个人贷款发放额达到2亿元。
三、优化整合住房公积金业务,构建“互联网+”新型管理模式,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面,在全市推行个体工商户扩面工作。
五、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为公积金缴存职工综合服务能力。
六、持续用好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
七、创建一流服务窗口,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行业形象。
作风评议监督电话:
0952-395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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