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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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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管理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9号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着力做好企业缴存登记工作,现将《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9号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着力做好企业缴存登记工作,特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内容,为了新开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开办企业长效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等基础工作,提升我市开办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具体流程

目前,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沟通协调,将全区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与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对接。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实现了工商登记和缴存登记业务的合并办理,即企业在“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工商登记后,该平台会将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的单位信息推送到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中心责任人点击通过后即可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简称“多单位联办”),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指定一名责任人作为多单位联办事项的联系人,加强与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沟通,登录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查阅平台信息,发现有申请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按照区域划分通知各管理部办理,并对分发情况进行登记。      

责任人:孙文才(A岗)、温巧叶(B岗)      

(2)各管理部根据指令,登录共享平台获取相关信息后,对符合缴存登记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启缴信息表》,在单位盖章处注明“平台推送”字样,并办理缴存登记业务,按照中心规定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办理缴存登记后需在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上点击通过,然后联系企业进行开户启缴等后续工作;经审核不满足条件,退回并反馈原因,需补录相关信息的应当注明。      

责任人:赵玉龙、祁斌、智瑞玲      

完成时限:自接到通知后在1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业务流程。归集执法科确保每日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新注册企业登记信息,及时将新注册需缴纳公积金企业信息按照区域划分通知各管理部办理,各管理部要严格按此流程规范操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企业登记同步。      

(二)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归集执法科、各管理部要与各地市场监管局、审批局主动沟通、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力争企业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在同一个半天完成,并最终实现包括银行开户在内的开办企业所有环节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科室、管理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在“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工作中进展缓慢、工作懈怠、不履行职责影响整体工作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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