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息要求,给本年度职工结息工作划上圆满句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2016年6月30日—7月5日对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年度结息及对账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心年度结息时间安排
6月30日,中心统一对全市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利息结算,并组织人员完成利息测算、结算等相关工作;7月1日—2日,集中完成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各银行、单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对账工作;7月3日—5日,完成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利息清单、职工个人对账单的打印、分类和装订工作。
二、缴存单位工作配合
因中心在6月25日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结账,为不影响我市缴存职工结算利息,有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在单位缴存网点提早做好当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多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资金在中心挂账待分摊的,也应积极联系中心工作人员详查挂账情况,尽快在缴存网点完成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
结息工作完成后,我中心将通过“12329”服务台将结息情况短信告之缴存职工。结息期间对外停办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对您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