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住建部及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公积金专项审计问题排查整改;优化再交易住房贷款流程,调整有关公积金政策;修订完善各项业务制度,规范业务管理;更新网厅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效能。全年住房公积金运行态势总体平稳,归集额、提取额增幅明显,贷款发放量降幅较大,资金风险可控。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1年,当年新开户职工人数5545人,缴存金额增长率为9.87%。累计缴存总额945041.71万元,缴存余额348115.7万元,历年提取和贷款总额是缴存总额的113.41%。
1.从缴存群体构成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总缴存人数的39.73%;国企职工占总缴存人数的25.73%;城镇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占总缴存人数的4.44%;非公企业职工占总缴存人数的29.23%;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占总缴存人数的0.87%。
2.从缴存人员占比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其他企业、非公企业和个体缴存者仍是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薄弱群体,因此,住房公积金扩大制度覆盖面要在稳定保证存量正常缴存及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宣传,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群体。
二、提取
2021年全年提取人数69063人,提取总额68470.69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房提取1710人、提取金额15299.38万元;偿还住房贷款提取60740人、提取金额32504.88万元;租赁住房提取1100人、1354.04万元;其他非住房消费相关提取5513人、19312.39万元。
1.从提取原因占比看,用于住房消费的提取人数、提取金额占据总提取人数和提取额的92.02%、71.79%,较上年分别提升0.6和2.63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发挥群众住房保障作用的功能进一步凸显;离退休等其他原因合计提取额占总提取额的28.21%。
三、贷款
2021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7.82%,较去年上升0.33个百分点。受贷款存量及房地产交易市场影响,公积金贷款受理和发放规模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
1.申请贷款的缴存职工多为社平工资1倍以下的低收入群体,社平工资1-2倍的群体次之。为低收入群体发放贷款额较上年增长明显(社平工资0.6倍以下群体贷款发放额增长34.38%),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中低收入家庭节约了贷款利息支出,减轻了还款压力,政策普惠优势进一步凸显。
2.当年首次申请贷款834户、27053.9万元,占本年度贷款发放的80.66%、76.96%,申请贷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主要集中在90㎡-120㎡区间。受本地房地产市场及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公积金贷款发放规模正逐步缩减。
四、服务效能
牢固树立便民意识,不断巩固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多样化服务,切实提高公积金服务质量,增强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自查自纠,确保业务规范。认真落实审计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对中心近5年来的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深入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认真对国家审计署公积金专项审计中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运行规范,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修订规程,扩大制度覆盖。对照国标区规,修订印发了归集、提取、贷款三个业务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确保业务运行合规;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缴存职工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群众享受公积金政策红利。三是深入调研,解决群众难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出台住房改造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调整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再交易住房贷款流程,有效破解低收入群众购房资金不足难题。四是创新举措,提供优质服务。与税务部门沟通,在公积金窗口引进契税征收服务,实现公积金贷款的合同签订、房产抵押、缴纳契税等事项“一窗通办”;与不动产部门协商,对贷款抵押登记费实行集中支付,有效化解化解办事群众多次排队,往返跑路等问题,切实解决群办事难题。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改版,43个公积金服务事项中35个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或预申请,拓展“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将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与宁夏企业开办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企业公积金开户登记“一网通办”;引入电子签章技术和档案电子化管理,切实提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