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学文、宋志斌、苏诚、崔万洲、李红梅、王淑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划转平罗县住房公积金收益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设立是在地市级以上并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此规定设置,平罗县住房公积金2003年划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在平罗设置管理部,服务于平罗辖区缴存单位和职工,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49号)中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责第八条“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上交财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后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上缴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拨给廉租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定,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意见是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全额上缴市财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具有资金拨付权限,需由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按照全市每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统筹将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集中有限资金办大事,又统筹兼顾推进各县区的项目实施。今年,经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协办获悉,2021年实际计提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89.33万元,结合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情况,实际安排拨付平罗县486.7万元。
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公积金政策宣传和引导,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和商贸区,上门入户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筑牢资金安全底线,继续做好逾期贷款风险防控,进一步优化资金存储结构,科学合理进行资金调度,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同时继续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协调市财政、住建等部门,在资金分配时兼顾各县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实施项目情况,全力推进全市的廉租住房建设。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