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日起,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2018〕181号)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2023年石嘴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1740元,将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5434元,最高月缴存总额不超过6104元,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年度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孙文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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