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正常退休提取公积金(男满60岁,女满55岁)(全程网办);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全程网办);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全程网办);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全程网办);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全程网办);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两地联办);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全程网办);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全程网办、 代收代办);
住房公积金汇缴(全程网办);
住房公积金补缴(全程网办);
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全程网办);
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全程网办);
提取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全程网办)。
其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办理;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通过“全程网办”或“代收代办”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事大厅”办理;其他事项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办理,可从“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上办理。
“全程网办”渠道
单位网厅网址:https://www.nxzfgjjwt.com/login
个人网厅网址:https://www.nxzfgjjwt.com/login
“两地联办”办理流程
1.购房地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2.购房地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3.购房地中心将扫描的表单及职工提取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通过监管服务平台联系人发送至缴存地中心;
4.缴存地中心根据当地提取政策对提取材料进行审核,核定职工的可提取额度。按核定提取额度为职工办理提取,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账户,并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向购房地中心反馈《“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
5.购房地中心将结果反馈给申请职工。
“代收代办”办理流程
1.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2.工作人员对职工身份和资料进行审查,对职工身份证及资料原件、影像、申请表拍照,并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3.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的照片以及《申请表》原件传送给职工缴存地中心;
4.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业务申请人,告知对方业务办理结果。(柏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