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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首例个体工商户缴公积金业务成功办理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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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9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住房公积金窗口接待了石嘴山市首位开设个人账户的个体工商户缴存者。

据了解,前来办理业务的王惠兰,是大武口区春晖幼儿园的园长,和其他两位幼儿园园长一起前来办理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过十几分钟的手续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武口管理部的工作人员盖章后,王惠兰拿到了住房公积金开户确认通知书,连缴6个月以后,她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了。

“最近我从电视上了解到,咱个体工商户可以缴存公积金了。今天我们特地来办理这个业务。”王惠兰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行的此项便民利民服务赞不绝口,“办理这个业务确实给咱个体工商户带来了许多好处,不仅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让咱买得起房子,还可以让咱享受到最低的利息优惠,确实为咱个体工商户做了一件大好事。”

近期,我市出台的《石嘴山市个体工商户缴存及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在石嘴山市办理营业执照从业3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就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后,就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贷款后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还贷。同时,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真正实现了高存低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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