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归集扩面工作上狠抓落实,重拳出击,通过石嘴山日报、石嘴山电视台和石嘴山住房公积金网站对石嘴山市贺兰山商业大楼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惠冶镁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常能达焦化实业有限公司等26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非公企业进行了公告。这些企业曾多次上门催建催缴,但至今仍在拖延未见有缴存迹象,有的企业甚至拒绝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没有履行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告还要求这些企业在2011年8月31日前到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应管理部办理建制缴存事宜,否则,将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有效维护职工缴存的合法权益。公告刊出后已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力,目前有两家企业已到中心联系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项,准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