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程序,切实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一是严格执行最高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期限要求,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将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的比率从控制在50%以内,提高至60%以内。二是缴存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同意根据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的月工资收入情况,借款人单位可不需再出具收入证明;借款人对本人及配偶月工资收入与实际收入有异议的,可由借款人单位重新出具工资收入证明。三是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再提供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等要件资料办理。四是拓宽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充分利用受托银行业务网点优势,将业务办理前移,减少办事人员的往返次数,提高办事效率。五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系统,网上受理、办理有关业务,努力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