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通过实施四项监督,为老百姓管好钱、记好账,共同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石嘴山。
一是实施廉政监督。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事项报告书》、《季度汇报提纲》等并及时上报。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查找了150个风险点、制定了134条整改措施,构筑起了廉洁从政的防控线。
二是实施专项监督。中心年初向基层科部下达目标任务、每季度督查考核,消除资金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审小组定期对中心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公积金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实施社会监督。及时把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年度最高缴交比例和最高月缴存额、廉政风险防范等内容在中心网站、石嘴山日报上公示,认真回复议政网发帖,公开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四是实施部门监督。中心定期将财务年度决算报表报送市财政局,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审核监督,并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按月编制资金运行情况表,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各级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接受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了资金安全。截止10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量、贷款额分别达到了16.64亿元、11.71亿元;贷款逾期率1.1‰,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年初下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