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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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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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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气象。2012年伊始,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便出现了新的变化:在公积金提取及公积金贷款方面均有新调整,尤其对下岗职工等低收入群体给予一定政策倾斜,让住房公积金真正成为经济困难职工的“救命钱”。

1月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使我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更为方便快捷,我市对个别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政策进行了调整。对于解除了劳动合同的缴存职工,如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需要再等候一年时间,只要办理封存账户手续后,次月便可凭解除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材料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过去的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后才能提取,现在调整为次月即可提取,这对于解除了劳动合同的下岗职工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他们下岗后在较短时间内就能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不仅可以缓解家庭经济困难,也可作为启动资金进行创业,体现了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一种人文关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向晓静说道。

而对于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现行政策是“房款付清的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政策调整后,规定“只要购房合同在一年之内的,无论房款是否付清,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向晓静表示,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承担着买房、结婚的双重压力,如果一次性付清房款解决了买房压力但却无法提取公积金,导致没钱结婚。政策调整后,年轻人即使全款买房也不用再为没钱结婚发愁了,可以提取公积金来缓解结婚的资金压力。

此外,为了缓解贷款后家庭的还贷压力,此次公积金政策还特别针对“以金养贷”问题进行了调整,由过去的“一年后”支取公积金还贷变为“次月”就能提款还贷。调整后的政策规定“2012年以后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次月,职工可申请夫妻双方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而2012年以前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也可通过两种方式来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

对于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调整后政策规定“以契税票价值来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批贷款,“通俗来讲,就是过去购买二手房办理贷款时,一般是按买卖双方协商的交易价格来审批贷款额度,协商价过低时,则按房产部门的指导价,也就是契税票价值来审批。现在则一律按照契税价来审批贷款,但为防止有人恶意骗贷,当契税价远高于二手房的实际价值时,我们仍将按房产部门公布的市值价来适当降低贷款额度。”向晓静说。(记者朱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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