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凡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均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各级工会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督查落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局将取消企业、法人的评优资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条例》、《办法》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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