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深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报请管委会批准,及时调整、出台了一些便民、利民、惠民新政策,使广大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一是放宽贷款额度: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职工,贷款额度放宽到住房总价的80%,并将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放宽到10倍;延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借款人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15年;职工可在贷款办理的次月起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住房贷款。
二是降低提取“门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一年内没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调出本市的,可办理转移也可直接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归还其它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同户内子女购买住房的,可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开展“五不”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即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冷遇;不让工作事项因我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投诉事件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住房公积金的形象因我而受损害。应对监狱职工住宅楼的开盘,利用假日组建零时“超市”,集中为监狱职工办理贷款,以探索经验开始着手筹划,逐步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超市”业务,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一站式服务,缩短每笔贷款的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