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2329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中心动态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人员定期轮岗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8-25
浏览次数:[]

为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确保人和资金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出台了《内部人员轮岗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中心男、女职工年龄分别在50岁、48岁以下的,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二年以上进行轮岗;普通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超过一年以上进行轮岗。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轮岗周期可适当延长。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办法》还规定同一时间内轮岗不得超过同级人员的1/2。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网站地图   |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市科技信息中心9楼 

联系方式:12329   |    技术支持:宁夏希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温馨提示:建议您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ICP 备案号:宁ICP备08000286号-9   |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83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