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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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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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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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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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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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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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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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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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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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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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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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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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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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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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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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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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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