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是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并满足下列条件:
1.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
二、办理材料
身份证(缴存职工)、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文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可不提供。)
三、注意事项
由缴存职工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办理材料全部为原件。网上提取申请提交成功后,中心在提取申请提交当日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进行资金划转,提取资金转入提取申请人在中心预留的银行卡内,转账成功后提取申请人会收到中心发送提取资金到账短信通知;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中心会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告知提取申请人本人。
四、办理流程
掌上办
(以“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为例)
网上办
(个人版网上业务大厅)
网上业务大厅注册、登录网址:
https://www.nxzfgjjwt.com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业务详细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