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自住住房(期房、现房、拆迁安置房、再交易自住住房)或涉及拍卖取得住房,在购房合同备案或房产过户后3年之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购买期房、现房、拆迁安置房,以合同登记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再交易住房、拍卖取得住房的,以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日期为准)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4.所购买住房房屋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服和商业房用途房屋)
办理材料
可提取夫妻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夫妻之间可代办,主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要件资料
1.购买新房(含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
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正本(备案3年内)、购房发票。
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副本(备案3年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
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过户3年内)、契税完税凭证、买卖契约及查档证明(仅外市县购买提供)。
3.拍卖取得住房
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过户3年内)、契税完税凭证。
(二)个人身份资料
身份证(缴存职工及配偶)、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意事项
1.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房屋总价不包括车库或车位的价格;
2.购买住房或涉及拍卖取得的住房,在3年内每年可办理一次;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须产生房款补差,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补差部分房款总额;
4.办理材料全部为原件。
5.如果缴存职工购新房打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先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取后账户需保留申请贷款额的1/30即可,多孩家庭账户需保留申请贷款额的1/40即可。
办理流程
网上业务大厅注册、登录网址:
https://www.nxzfgjjw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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