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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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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商品住房价格不断上涨和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职工的改善性购房、异地购房需求持续增加。综合本市和全区房价现状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较多等多种因素,参照区内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一届八次会议决定:

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目前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缴存余额、购房情况、偿还能力、信用程度等具体核定。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