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自住住房指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
一、设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3.2.1,3.2.2。
二、申请条件:缴存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以本人、配偶名义购买住房,购房资金不足时可向石嘴山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贷款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缴存职工、配偶其中一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缴存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男60岁内,女55岁内);
(三)在石嘴山市公积金中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使用公积金贷款1次且已还清;
(四)本次购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改善性自住住房,房屋类型必须为住宅;
(五)借款人或配偶为房屋所有权人之一,房屋的其他共有人仅限成年子女或父母;
(六)房款未全部付清;
(七)征信良好、收入稳定。
三、贷款政策、贷款金额及期限:
(一)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80%。
(二)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缴存余额的30倍。多孩家庭(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缴存余额的40倍。且单身或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60万;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三)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法定退休年龄届满5年后。
(四)贷款期限不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四、办事流程:征信核查—业务受理—贷款核准—贷款签约(抵押登记)—贷款发放。
五、办理渠道:
1.线上预约申请;
2.线下申请办结。
六、办理材料: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身份要件:
借款人、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离婚协议)。如为多孩家庭还需提供多孩证明(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购房要件:
购房合同/协议(正、副本)、首付款发票、征信报告、银行储蓄卡(一类卡)。
(三)其他要件
1.收入证明:月收入原则按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不认同缴存基数作为月收入的,增加提供近12个月的《工资储蓄卡资金流水》。
2.异地缴存职工除比照上述购房行为提供资料外,增加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缴存证明、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3.房屋产权共有人为成年子女或父母的,增加提供子女或父母户口簿以及关系证明。
4.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申请人不能现场办理的,增加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5.银川市城区、贺兰县购房,增加提供《预售楼盘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报备表》。
6.房地产公司、房产中介机构等涉房企业,人力资源等劳务派遣公司以及缴存人数不足10人且缴存时间不足1年的私营企业,增加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台账》、《劳务用工合同》、《工资储蓄卡资金流水》。
以上办理材料均为原件。
七、申请有效期限:所购建筑层数在七层(含)以下的,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所购房屋建筑层数在八层以上的,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也可在备案内一年办理。
八、贷款资金去向:资金转开发商账户。
九、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十、办理机构地址: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52-2688756 0952-2688757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厅 联系电话:0952-6026281 0952-3816080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952-3810163 0952-3810164
借款人可选择任意管理部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12329
十二、开具异地缴存证明(在银川市区、贺兰县购房注意事项)
(一)石嘴山市缴存职工,在银川市区、贺兰县购房,除可在石嘴山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外,也可在购房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二)石嘴山市缴存职工,在银川市区、贺兰县以外地区购房,只能选择购房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在其他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异地中心贷款政策(服务咨询热线12329)。
提供资料: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注册网厅后自助打印异地缴存证明(见本网站“网上大厅”栏)。
办理流程:贷款政策咨询--开具异地缴存证明—按照购房地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十三、收费标准:无费用
注:贷款申请无需填写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