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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巾帼文明岗”工作暨妇委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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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房中支发〔2016〕9号


关于印发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巾帼文明岗”工作暨妇委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系统深化住房公积金改革工作的重要之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取得“巾帼文明岗”荣誉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2016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妇联工作要求,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把握崇尚创新、注重协调的工作理念,突出抓好中心妇女思想引领,提升服务能力,为加快建设“四个石嘴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抓实政治思想教育,提升妇女思想素质,展现中心妇女“巾帼”学习风采

(一)抓好思想教育,深化理论武装。中心妇委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全体妇女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三五规划建议》及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等精神,作为提升中心妇女干部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动员妇女干部积极参与到“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中。通过举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报告会等,引导中心妇女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引导妇女干部听党话、跟党走,为落实住房公积金工作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继续展现中心全体妇女干部的“巾帼文明岗”瑰丽风采。

(二)增强教育,推进学习型妇女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中心学习型妇女组织创建活动,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各类征文、党课等活动,加强妇女干部参加单位党组、党支部学习制度,完善学习机制,推动学习型妇女组织建设,争做学习型妇女干部;积极参加党建公众平台“智慧党建”、“读书日”、“机关第八届读书月”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心妇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开展“巾帼共筑中国梦”读书活动和“智慧女性·书香家庭”读书征文活动,加强妇女干部教育建设。

二、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展现中心妇女“巾帼”服务风采

(一)完善妇女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全面落实党建带妇建的各项工作要求,把完善中心妇女组织建设和“巾帼建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中。做到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将中心妇女队伍建设打造成为一支高素质的妇女组织和“巾帼文明”队伍,切实加强中心妇女干部的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增强妇女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加强妇女干部教育培训,拓展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水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提升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在中心党支部的带领下,充分做好中心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妇女干部分期分批参加在浙江大学举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班,引导中心妇女干部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强化妇女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妇女干部认真开展爱心工作,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妇女家庭的关爱帮扶活动。

(三)以巾帼志愿服务为先,深化服务型妇女组织建设。

结合“巾帼文明岗”服务型组织建设,推进服务型妇女组织和“妇女之家”建设,将服务型妇女组织建设纳入中心指标体系,强化服务功能、同步夯实中心妇女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中心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拓宽延伸服务领域,有力推动中心妇女组织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三、坚持依法 维权,增强中心妇女“巾帼”法律意识

(一)加强妇女普法 维权学习和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坚持普法与维权学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重要节点宣传相结合,以重大节日为契机,抓住维权周、禁毒日、反家庭暴力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引导妇女干部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妇女维权工作站等维权机构,维护权益、解决问题。开展三·八维权周、维权行动月宣传活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将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宣传列入“七五”普法,增强法治观念,维护合法权益。

(二)积极开展“建设法治石嘴山·巾帼在行动”活动。积极开展实事化维权工作,有效维护妇女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妇女卫生健康检查制度,引导中心妇女干部参加社会健身、健康活动,学习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深化家庭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心妇女“巾帼”家庭责任感

(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中心广大妇女干部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营造和谐氛围。利用专题讲座、参观教育基地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带动妇女干部讲道德、重修养、促和谐,用高尚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开展“最美家庭”活动。围绕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活动,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切实发挥妇女组织的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以开展“最美家庭”为载体,认真寻找“最美家庭”爱心活动,强化“最美家庭”宣传力度,注重寻找与阶段性推进相结合、爱岗和爱家相结合、尊老和爱幼相结合,把宣传活动贯穿于妇女工作的始终,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爱心活动。

(三)广泛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化中心“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立足岗位创一流,将“巾帼志愿者”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兵科室结合起来,推进活动纵深发展。积极开展并组织参加“学雷锋巾帼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奉献日”等活动,促使妇女干部及家庭成员主动加入志愿者队伍,发挥妇女和家庭在建设美丽家园中的积极作用。

(四)深化“和谐家庭”活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继续把“和谐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家庭工作,培育好家风。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创建活动,激发家庭成员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深化“和谐家庭”等活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五)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巾帼扶贫解困。围绕脱贫攻坚和扶贫解困工作要求,将“巾帼志愿”服务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使中心妇女干部充分发挥“雷锋精神”,以一颗螺丝钉的精神奉献社会、奉献岗位、奉献家庭。常态化开展“进社区、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积极帮助社区贫困妇女家庭解决困难问题。引导中心妇女干部立足岗位,调动中心妇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踊跃参与住房公积金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巾帼文明岗”健康规范发展。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2016年3月29日

送: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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